易动商务 --> 杂志 --> 中国经济周刊 --> 特别策划

本站导读

为农民编织起养老保障“安全网”,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农村家庭和谐、社会和谐,是农村社会改革、稳定、发展中的一块重要基石。

·余姚市如何为农民编织养老“安全网”

尽管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财政负担、制度设计、思想观念等多方面的困难,但总的来说,建立这一制度的条件和时机正在日益成熟。

中国经济周刊 | 本刊记者 | 2008年07月21日 第 26 期刊载
2008年07月24日 星期四 本站发布

 

2007年12月,我们正式在全市推行《余姚市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今年1月参加保险的农民拿到了第一笔养老金。

《余姚市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在设计上结合当地实际并努力创新,做到了三个“坚持”:坚持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保障水平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余姚市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基本设计框架如下:

参保对象,凡市内农业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从市外迁入并取得我市农业户籍满7年人员(政府政策性移民、婚嫁迁入本市的不受户籍满7年限制),均可参加新型养老保障。

资金筹集,实行个人缴纳,政府兜底。市财政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待遇支付总额的35%作出预算安排,注入农民养老保障基金,确保养老金的支付能力。

待遇享受,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核准享受养老保障待遇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保障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与缴费标准相对应,即:1档210元/月,2档180元/月,3档150元/月。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既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参加农民养老保障,也可以选择享受由市民政局组织发放每月50元的老年人员生活补助金,两者只能择其一。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障费全额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当年缴纳的按活期利率计息。

基金监督管理,农民养老保障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及社会监督。

首页上一页1234下一页尾页

阅读小技巧:可以键盘左(<-)、右(->)方向键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