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乡财政窘境,学界一直在探讨如何对现行的分税制进行调整;近日有消息称,新分税制调整方案已逐渐形成。
·中央与地方如何重新分税
有关专家认为,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中央和省、市一级财政越来越好,但县、乡财政的困局一直未解。而解决之策是应该调整分税制格局增加地方收入,还是保持中央与地方收支的分税制基本格局不变,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手段?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红茹/北京报道
被称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的财税体制改革,在今年呈现出加速迹象。
在今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中,以坚决的口气指出,今后5年要下决心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使公共财政更好地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改善民生和改善生态环境,“每一分钱都为人民谋利”。
全国人大财经委也在今年两会期间,首次提出2008年要拿出“财力与事权匹配”的财税体制改革初步方案。据消息人士透露,日前,一份由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经济所牵头,涉及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体制改革的课题方案正在形成。
“财政体制改革始终存在一些棘手问题。”知名财税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中国经济周刊》谈起财政体制改革问题,语气并不轻松。
“温总理的表态是本轮财政体制改革大的背景。但是财政体制改革非常复杂,也很敏感,其复杂性不在于技术本身,而在于各个方面达到一致的认同比较难。目前,各个方面的想法差距仍比较大。”贾康说。
有关专家认为,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中央和省、市一级财政越来越好,但县、乡财政的困局一直未解。而解决之策是应该调整分税制格局增加地方收入,还是保持中央与地方收支的分税制基本格局不变,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手段?
现有分税制:“强中央、弱地方”
自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财政体制经历了多次调整改革,先后实行了“统收统支”、“分灶吃饭”和“利改税”等体制。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扩大,使原有财政体制的弊端日益显露,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财政“分灶吃饭”体制推行到1993年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下降至不足30%的水平,严重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了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于1993年颁布了《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从1994年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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