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管理层辞职抛售股票套现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不断有人惊呼此为一新生圈钱行为
·谁能遏制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套现
中国当初创建股市,主要是为解决贫困的国有企业融资的渠道,因此,融资成了当时中国股市唯一的功能。
为了打击上市公司管理层通过辞职抛售上市公司股票获取巨额利润,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社会公众纷纷要求修改法律,堵塞法律漏洞,规制相关行为:例如修改《公司法》以及相关法规,规定从上市公司辞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一年内或者一年以上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向抛售股票的上市公司管理层人员征收资本利得税,促进社会公平分配,等等。
这些建议如果被采纳,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规制上市公司管理层辞职抛售股票套现行为的目的。例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一般不像投资者一样是从二级市场上获得,其持有价和抛售价之间存在巨大的盈利,容易导致财富迅速膨胀,以税收杠杆进行调节,对其征收资本利得税,将会使其利润大大减少,可以促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上市公司的发展,而不去出售上市公司的股票。
但是,在欣喜之余,我们会发现在采取上述措施减少了上市公司管理层辞职抛售股票套现时,我们已经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的治理,已经风雨飘摇的股市将会陷入更大的灾难之中。众所周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就是要使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上市公司的利益一致,激发他们的忠诚和敬业。然而,如果上市公司管理层持有的股票无法及时兑现成实利或者兑现实利的成本过高,将使上市公司管理层对股权激励兴趣不足。就算他们愿意实施股权激励,他们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利益在一定的时间也很难达到一致,从而难以达到激发忠诚和敬业的目的。没有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忠诚和敬业,上市公司良好业绩难以为继,股市也将难以良性发展。
由此看来,上述规范上市公司管理层辞职抛售股票套现行为的措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陷入了孤岛思维的怪圈。对此,我们应当予以高度警惕,切实采取措施维护股市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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