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动商务 --> 杂志 --> 法人 --> 前沿

本站导读

针对股价异动澄清公告“澄而不清”的问题,新的信息披露法规明确要求,如果公司在澄清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事项的,应同时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上市公司面对监管之剑 

信息是虚拟经济的细胞。监管部门去年陆续出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文件,旨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法人 | 本刊记者 | 2008年03月06日 第 2 期刊载
2008年03月28日 星期五 本站发布

 

    文  谢闻麒

针对股价异动澄清公告“澄而不清”的问题,新的信息披露法规明确要求,如果公司在澄清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事项的,应同时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信息是虚拟经济的细胞。监管部门去年陆续出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文件,旨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护航虚拟经济的健康发展。可谓是“监管之剑越磨越利”。

今年监管利剑又将剑指何方?中国证监会上市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起草制定关于商业银行、房地产、信托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披露的规范文件。

此外,证券交易所正在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有望近期出台。该人士表示,强化信息披露将成为日后监管重点。

    信息虚假是虚拟经济心腹之患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多次强调,信息虚假是虚拟经济的心腹之患,证券市场必须建立起高效、公正的信息披露制度,以保证上市公司能向投资者及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

对此,监管部门“亮剑”频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面引入公平披露原则,并增加须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的情形;出台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提高特殊行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下发《关于督促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力促形成有利于真实信息披露的公司内部环境;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首次提出了信息披露前股价异动上市公司负有“自我举证”责任,针对股价异动澄清公告“澄而不清”的问题,明确要求,如果公司在澄清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事项的,应同时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促进监管关口前移

上市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全流通市场环境下内幕交易多样化、虚假信息传播网络化、市场操纵短线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完善建立信息披露与市场监管联动的快速应对机制,促进监管关口前移,加强股价异动的监管,力求信息披露及时性、完整性有一个明显的提高。同时,严厉打击信息披露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加大违规成本。

12下一页尾页

阅读小技巧:可以键盘左(<-)、右(->)方向键翻页

 

相关文章

投票调查

网卡满意度

  • 1806
  • 1808
  • 1810
  • 1890

手机满意度

  • NOKIA
  • MOTO
  • BENQ

软件满意度

  • IP管理软件
  • RPM
  • OFFICE111

编辑推荐

  • 几位同班同学的近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