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出版社改制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应该将改制过程变为融资过程。目前众多的经营性出版社具备融资的诸多必备条件
·出版业改制过程也是融资过程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始于2004年的出版业体制改革终于全面启动。
卢法孟
作者简介:卢法孟,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曾先后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为北京市沁润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文化产业资深律师;擅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报纸期刊等文化产业的法律事务,并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现为多家电视台、报刊社、出版社、传媒公司的法律顾问。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始于2004年的出版业体制改革终于全面启动。
目前出版业的改制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部分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二是已经转为企业体制的新闻出版单位,由单一的国有制转变为股份制。其中,由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出版社)转制为企业有两个选择:或是先转为单一的国有制企业,在条件成熟时,再转为股份制企业;或是直接转为股份制企业。不论是逐步到位还是一步到位,股份制企业都将是经营性出版社转制的最终选择。
不过,近日笔者在与一些出版业人士交流时发现,他们对于改制并未表现出惊喜,反而有诸多担忧和困难,有的甚至调侃说,改制了就下岗了。
笔者认为这种担忧大可不必,经营性出版社改制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应该将改制过程变为融资过程。目前众多的经营性出版社具备融资的诸多必备条件:
一、对于业外资本包括非公有资本进入出版业,国务院及国家主管部门现有的政策在一定条件下是鼓励的。资本逐步渗透到出版产业之中,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中心将是出版产业不可逆转的潮流。
二、出版业具有独特的核心资源和成熟的经营模式,这是出版企业能够融资的重要因素之一。多年来,我国的出版业都是事业性单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无偿配置资源——这种资源是属于垄断性质的。可以肯定的是,国家出于对新闻出版业有序管理的需要,经营性出版社转制为企业后,这种国家资源在一定时期内仍将由出版企业无偿获取。而这种核心资源,正是吸引资本的第一要素。此外,经过多年的培育,许多经营性出版社不仅有相当的品牌,而且还建立了自己的营销网络和渠道,拥有印刷、期刊经营等多元化、产业化的基础,这些都是经营性出版社的财富,是其商业资本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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