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出台后立即有人提出:这种“牌照”管理的方式是否会制约视频业务的发展?现在看来,《规定》对视频业务的短期影响显然存在,但是对于如何应对这种影响,还没有人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SP期待救赎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其中仅“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一项便引起喧然大波。
国资背景将成优势
此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其中仅“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一项便引起喧然大波。
有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已有不少SP开始寻求与“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的合作。究竟此说法是否属实,还要等待SP们下一步的动作。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类似联通时科、华友世纪等具有基础电信运营商背景的SP,在申请《许可证》方面将占有一定的优势。
前面提到的北京吉芙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4年3月的一家在线互动娱乐媒体及增值资讯服务提供商。该公司敢于打出“中国首家互动媒体”的口号,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拥有雄厚的互联网接入资源和媒体资源。
据了解,该公司与中国网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各大电信运营商均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并与中国网通黑龙江省通信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广东电信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省分公司等签署了互动平台综合增值业务合作协议,与这些电信运营商合作建设和运营基于家庭宽带网络、电话和短信平台的互动平台。更为重要的是,吉芙德于2005年接手了网通集团“天天在线”所经营的11696业务。
凭借这些接入资源,吉芙德迅速拓展了媒体合作,其资源包括,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社人民网等中央级媒体,以及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山西广播电视总台、宁夏广播电视总台、辽宁电视台和沈阳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地方媒体有业务合作关系。据称,与该公司合作媒体总计近300家。
如此丰富的资源优势自非一般SP可比。但即使如此,其网站上众多“网友原创内容”中仍不乏按《规定》需要整改之处。
阅读小技巧:可以键盘左(<-)、右(->)方向键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