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出台后立即有人提出:这种“牌照”管理的方式是否会制约视频业务的发展?现在看来,《规定》对视频业务的短期影响显然存在,但是对于如何应对这种影响,还没有人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SP期待救赎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其中仅“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一项便引起喧然大波。
作者:杜娟 李新苗 实习记者 唐瑜笛
记者从信息产业部了解到,此次颁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由国家广电总局主发,未来广电总局也将“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而信息产业部则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与此同时,某地方通信监管部门也表示,虽然《规定》要求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与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一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但是,下一步要怎样实施监管还要等待相关部委的具体方案。
与《规定》的要求相对应的是,目前互联网上的视听业务多数供消费者免费下载和浏览,如果让SP为这种供消费者自娱自乐的业务,再负担罚款甚至更严重的处罚,那么对于SP来说得不偿失,而这些SP的投资方,也将面对新一轮风险。
SP回避“牌照”话题
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很多SP人士均表示,听说过新出台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但对于该《规定》是否会影响相关互联网视听业务的发展并没人表态。看来,对于SP来说,这是一个不愿正视的话题。
“近期大家都在说这个新《规定》,但是具体说到公司怎样应对这个《规定》目前尚不清楚。”一位上市SP公司内部人士说。
土豆网是一家比较知名的以提供互联网视听类业务为主的网站,网友原创视频和播客是其两大主打业务,而这也正是《规定》中所称的“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记者在该网站上看到,“某某丑闻”与官方的蓝球赛时况、网友自己拍摄的社会新闻一齐成为该网站人气最旺的视频推荐,据统计,在该网站排名靠前的视频上网一天,播放次数即可超过2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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