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投资的过程中,充斥着企业和政府的博奕,政府要打造诚信的品质,合法、妥当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
·庐台地产困局
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却为何难以行使土地权利?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纠葛与纷争呢?
文 本刊记者 吕冰心
在企业投资的过程中,充斥着企业和政府的博奕,政府要打造诚信的品质,合法、妥当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
庐山以“奇、秀、险、雄”闻名于世,素有“匡庐奇秀甲天下”的美誉,1996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名录”。由台湾春秋宝岛杂志创办人王企先生投资设立的江西省九江市庐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台公司)拥有庐山脚下堪称“绝版黄金地块”的四宗土地。庐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企先生的儿子王殿棕和当地政府就这四宗黄金土地进行了长达近十年的持久战。时至今日,拥有四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庐台公司依然无法进行土地开发。
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却为何难以行使土地权利?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纠葛与纷争呢?
土地证以旧换新受阻
1992年,庐台公司由九江籍台胞、台湾春秋宝岛杂志创办人王企先生投资设立,其子王殿棕担任法定代表人。
庐台公司成立后,发展态势良好,开发了九江市体育馆综合大楼等多处商住楼。1996年,庐台公司还获取了九江市庐山区通远茶所、莲花洞、高山庙等300余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开发别墅200余栋,并已竣工70余栋(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
1996年,王殿棕以非法集资被收容审查,并获刑八年。
牢狱之灾是王殿棕始料未及的,“1993年1月,经时任市区二级领导同意,庐山区台胞台属联谊会及庐台公司,决定在台胞台属中集资,用于公司经营,共集资640万元,年息20%。该集资行为由时任人大主任、市政法委书记等相关领导分别以不同方式参与并推动。”
更让王殿棕倍感意外的是,在他服刑期间,庐台公司的所有财产被全部清理和没收。“在处理庐台公司财产时,没有经过我同意,也没有经过任何的拍卖程序,价值近2000万元的体育馆综合楼以500万元卖给了庐山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其他的财产也存在贱卖的情况。”王殿棕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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