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步伐,是银行业应对我国日益严峻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
·环境风险管理拷问银行业“新政”
一旦体系的执行标准统一,如何保证大银行与中小银行之间的利益均衡,又是一道待解的方程式。
因此,增加高污染企业获取资金的成本,甚至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是遏制一些地方或企业投资冲动的紧迫要求。
于是体系建设的急迫性可见一斑。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银行业是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清华大学环境管理与政策研究所所长常杪认为,发挥绿色信贷、银行环境风险考评的“奖惩双刃剑”作用有助于推动国家层面的节能减排工作。
“在信贷审核与决策的过程中,对能够体现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节能减排的企业或项目,银行可以积极地提供信贷;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与环境违法的企业或项目可以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她对自己的观点作了进一步的解释。
在这条道路上,银行业并非是孤独的行路者。
“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为体系的建设指明了方向;《环境保护法》、新修订的《节能法》、即将出台的《能源法》为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各部门明确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是对银行实行环境风险考评的强有力支撑。”有学者把这三方面归结为保障体系建设与完善的三驾马车。
“把体系与银行信贷有机地结合,无疑是一个好的想法,但这个想法在什么时间成型,能在多大的层面实施,都得划一个问号。”参加研讨会的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负责人对此表现出谨慎的乐观。
难题待解
他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体系的建立,首先要解决信息采集与数据的甄别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作为环境监督的大管家,限于物力、人力的限制,不可能具体地掌握全国范围内所有企业污染状况的原始数据,有相当一部分需要地方支持与输送,但地方环保局出于地方保护的目的或者是屈于地方政府的压力,往往会把一些不利于他们的信息给屏蔽掉,这就对地方提供的数据的真实性提出了考验,如何保证数据真实性就成为摆在现实工作中的一道门槛。
此外,环保总局的数据信息与各大银行的互动互联也还只是在个案上有反映,如环保总局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究竟多长时间能建立起互通互联,没有人能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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