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中有许多和时间有关的细节内容,很多人购买保险时可能都忽略了这些时间概念,其实关注各种时间,不但会减少理赔时的问题,也可以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享受到所购买保险的最大利益。
·关注保险合同中的时间概念
大家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需要注意犹豫期的起止时间,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险金申请时效
保险合同中都会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的保险金申请时效,即投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索赔,超过这个期限就等于自动放弃了索赔权利。
保险条款举例
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有些投保人在出险后会忘记自己曾经投保,申请索赔也就无从谈起。目前,一些大保险公司尚有几十亿的赔款尚未有人领取。投保人在投保后不要将保单束之高阁,要经常翻阅保险合同,对自己的保障内容心中有数。切莫等过了保险金申请时效再去索赔,导致得不到赔偿。
所有保险合同都载明了保险金申请时效,但对时效的规定略有不同,有些是2年,有些是5年。
医疗保险中的时间
一些医疗保险,对每次住院、保险责任的认定和保险期间有特殊的时间规定,这些规定都是必须注意的,如果忽略,损失的可能就是投保人的利益。
保险条款举例
1.每次住院的时间认定:
每次住院的“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的最高给付天数以90天为限,且累计给付以180天为限。
每次住院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自入院日起至出院日止之期间,但若因同一原因再次住院,且前次出院与下次住院间隔未超过30天,视为一次住院。
2.由时间确定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非器官移植而住院,在各项费用限额内,对于每次住院在规定范围(同当地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床位费、药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救护车费、手术费以及住院期间前后各30天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产生的门诊费,由本公司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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