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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2月11日正式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下称《收益收取办法》),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

·央企分红比例确定

上交比例公布之后,即引来很多争议,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10%、5%的比例规定是否有些“一刀切”,没有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况?

中国经济周刊 | 本刊记者 | 2007年12月24日 第 49 期刊载
2008年01月02日 星期三 本站发布

 

对于2007年上交的近800亿元红利如何分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800亿红利的分配能减轻公共预算的压力,这些资金首先更多地要去解决一些民生问题和社会性支出,比如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还有医疗、社保、就业培训、公共就业服务等方面都要加强;其次,国家也可以适当地用到风险投资上,因为我国的风险投资跟国外相比还不发达,国家在这上面还可以有所作为;第三,这些资金还可以作为财政后备。现在是经济状况好、财政年景不错,但是面临的不确定性也越来越多,风险也在扩大,尤其是全球化环境下,国际因素、国内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错综复杂,一旦金融出现问题,是需要政府财政去救助的,也是躲不掉的。

所以,面临着各种风险因素,应当加强财政后备,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

    观点:

如何看待央企分红比例?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

“一刀切”也有合理性

我认为国家实行10%等比例,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确定下来的,也是经过了一定的测算后确定的比例,不是拍脑袋的结果。在现阶段,根据企业的赢利水平和状况,10%的比例还是比较合适的,以后如果条件发生变化了,比如经济萧条了,企业亏损严重等,这个比例也需要进行相应地调整;如果企业做得更好了,越来越赢利了,分红比例也可能上调。比例本身无所谓是否合理,要看是否跟企业当前的整个赢利水平相适应,适应就是合理的。

烟草行业多交点红利也未尝不可,因为烟草行业是国家专卖,利润比较丰厚。现在把烟草跟石油化工、电信等其他行业放在一个档次上,也有其合理性,因为他们都是垄断行业,现在采取“一刀切”,也是一种平衡。

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部部长程伟:

分红比例要区别对待

从根本上说,对任何企业的红利分配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应该根据企业的战略规划来确定,比如有的是国家鼓励要扩张做大做强的企业,收红利太高会限制企业的发展;而有些是该退出的企业,包括产权都应该转让,这就不能简单地按10%、5%等比例来确定红利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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