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2月11日正式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下称《收益收取办法》),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
·央企分红比例确定
上交比例公布之后,即引来很多争议,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10%、5%的比例规定是否有些“一刀切”,没有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况?
2007年上交红利可达800亿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于今年12月8日在北京举办的“2007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表示,从2004年到2006年,国企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国有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长到去年底的逾12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3万亿元,相当于每年诞生一个中石油。国资委原来预计今年央企利润会达到 9200亿元,但“现在增长的势头压不住”,预计到今年底,153家央企(含中储粮和中储棉)的利润将接近1万亿元。
“央企利润增长之快让人吃惊。去年我国的GDP为21万亿元,按照增长11%的预计,今年我国的GDP将达到23万亿元。而央企的利润就有1万亿元。
合算一下,央企的利润占到了国内生产总值的近5%。这个数字在全世界都少见。”沈家文博士表示,姑且认为2007年利润是1万亿,如果把所有企业都按照5%的征收比例计算,红利总量就达500亿元。某业内人士则向记者提供了更乐观的估算:“按照目前的比例,2007年央企要上交财政部的红利总量将超过500亿元,并有可能达到800亿元。烟草、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煤炭等资源型企业的利润份额起码超过60%。按照10%的比例计算,仅这类企业就可以贡献红利600亿元。对于2007年利润中其余40%的份额,按照5%的比例计算,将可以征收红利200亿元。因此红利总量将达到800亿元。”
分红减轻公共预算压力
央企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已度过最艰难时期。统计显示,2003年—2006年,央企实现利润由3006亿元增加到7547亿元,增长151.1%。但1994年以来直到今年10月,国企,包括处于垄断行业拥有高额利润的国企,从未向国家上缴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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