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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导读

一个关键的“魔术师”被我们长期忽略,甚至“魔术师”自己,所谓的创造要能被消费者“一见钟情”,才算认可他的才能。

·邱丰顺:与设计大师相遇的领悟

个性消费时代来临,满足消费者「自我实现」的心理需求,方是真正的好作品。

互联网周刊 | 本刊记者 邱丰顺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客座教授 | 2007年07月05日 第 13 期刊载
2007年08月22日 星期三 本站发布

 

  几个月前我在清华大学听了一个欧洲知名设计大师的演讲,这位大师是我学生时代就很崇拜的偶像,而且在因缘巧合下,我毕业后工作的第一个正式案子,就是帮这位大师做收尾的工作。1993年当时我在台湾一家笔记本电脑公司工作,由于没有工作经验,老板当时要我负责的工作就是将这位设计大师的作品,进行修改不利开模的部分,加速完成已落后的进度。
  当时我将大师设计作品的石膏模型和现在工程人员所做的样品做了一个比较,一切问题立刻就一清二楚。首先,由于原设计并没有把零件规格完全考虑进去,为了达到和设计师的风格一致,工程人员必须将现在样品的尺寸比原设计增大许多才能将零件放进去,在产品外观比例上虽不至于是“西施”变“东施”,但确实在美感上产生极大的差异。
同时由于当时电脑技术没有今天发达,原设计上的一切装饰线条是由设计师手工在石膏上捏出来的,而不是电脑数位资料,工程人员在转化这些设计细节上只能取其形而不能取其神,在许多细节上都产生极大落差,结果就是工程人员的样品无法得到设计师的认证而悬而不决。
  这次和设计大师的因缘相遇让我了解到,工业设计师和艺术家不同,工业设计的作品必须藉由许多不同专业人士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一件完美的产品是团队合作的成果,单靠设计师是无法完成的。再来就是任何的设计大师都必须和最资浅的设计师一样,受各种设计规范的限制,这些规范包括零件的尺寸或生产技术限制。但我却一直没有得到充分解答的是:当一个设计师在做设计时,维持个人风格和讨好市场走向,以及符合所托客户公司产品形象三者之间到底哪一个比较重要?
  而在14年后的偶遇,我特别将这个问题就教于这位设计大师。“由于您的设计风格如此强烈,当您的设计风格和所委托客户的产品形象产生抵触时,您如何处理这样一种情况?”他沉吟了一会儿,给了我一个勉强接受的答案。他说:“任何风格不是最重要的,无论是设计师或者生产公司都必须要生产出消费者满意的产品。只要消费者满意了,产品风格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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