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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导读

即使能避过法律的暴风骤雨,又该如何面对盈利模式的拷问?YouTube的问题也是所有视频分享网站的问题。

·YouTube们的敌人

2007年3月,维亚康姆以侵权为由把YouTube及其母公司Google告上了法庭,索赔10亿美元。

互联网周刊 | 本刊记者 张喻 孙昉 谭端 | 2007年04月20日 第 8 期刊载
2007年08月08日 星期三 本站发布

 

  “广告商不会喜欢YouTube上混杂着色情、暴力以及侵权的业余内容,他们需要的是专业内容。”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这么说。尽管Google和YouTube并不愿承认这点,但却不得不顺应这个潮流。收购之后,Google的CEO施密特就在不遗余力地跟传媒公司谈判内容合作,并表示将投入千万美元打造YouTube的专业和精品内容以吸引广告商。而传媒公司似乎也并不排斥跟YouTube合作,毕竟这是很具吸引力的推广平台。根据Nielsen/NetRatings的调查,在2006年12月YouTube的独立访问用户数量在美国视频网站中排名第一,而其17.5亿的浏览量甚至远远超过了包括Google Vedio、Yahoo Vedio、Myspace等排名前20位的其它网站的浏览量总合。
  到目前为止,YouTube已集结了包括BBC、ABC、CBS、FOX这样的传媒巨头的大小1000多家内容公司。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却并不亲密,也不坚固,因为没有一个传媒公司会喜欢过于强大的渠道。况且在版权保护方面Google的态度一直比较暧
昧,虽然它一直声称正在开发“音频指模认证技术”来确认短片的版权,但却没有任何进展。倒是Myspace在这方面已经走到了前面,他们目前已获得了由美国加州Audible Magic公司开发的这项技术,可以帮助识别视频文件中的数字音频签名,并把视频文件中的音轨数据与版权信息数据库进行匹配对比,如果相符就会被阻止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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