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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视:广电掠食者

网络电视的热度在过去的一个月里达到了令人惊异的程度,这究竟是媒体的一厢情愿,还是我们真的已经站到了广电、电信两大行业融合的门槛上?

互联网周刊 | 本刊记者 郑重 董晓常 黄燕 | 2005年01月10日 第 1 期刊载
2007年04月28日 星期六 本站发布

 

所谓牌照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一般说法是广电总局已经发出了80多张牌照。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网络传播管理处处长魏党军说,这种说法不确切,广电总局的牌照是按照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的,不能简单叠加计算。一类是互联网网站拿到的视听节目播放牌照,这是数量最大的;第二类是在自己的专网里用计算机做终端接收的;第三类才是真正的网络电视牌照,也就是通过互联网技术,以电视机为接收端的传输牌照。

广电不愿透露第三类牌照发放数量,只是说包括央视在内的少数机构拥有。电信被排除在自办节目播出的许可之外,甚至连中外合资机构也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电信的突破手段一是拿到低级牌照向高级业务渗透;或者通过和传媒合作借牌照行事;或者借壳,用另一个机构的名义拿到牌照在本机构运作。年底掀起的网络电视热潮似乎证明电信突破初见成效。

然而广电也有借助网络电视反击的可能。因为网络电视最大的市场在移动终端接收,也就是手机看电视。现在的手机看电视都是通过移动网络,质量差而且费用高,一旦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技术得到应用,在传输地面信号的同时用一小部分资源传输给移动终端接收,通过IP Over DVB,手机看电视将既便宜又好看。最近,韩国和日本正在实验在2.4G附近用数字音频广播频段做DMB(数字多媒体广播),拿手机用广播频道看电视。

地面数字电视数据广播与移动通信融合,将提供一种廉价移动宽带互联网接入手段,将对3G等移动数据通信产生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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